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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京铁检行违监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发布者:hnbaili 发布时间:2021/12/30
我公司因与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纠纷一案认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在一审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行政判决书(2019)京0491行初25号),于2021年4月14日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申请监督:
1、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剪切与编辑、伪造的(2019)京0491行初25号庭审视频上传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公布;
2、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19)京0491行初25号一审诉讼程序中存在枉法裁判、超期审理、对我公司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不处理不回复、将证人作为第三人身份出庭作证、剥夺我公司与证人质证、发问及辨论与陈述权力、对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向北京互联网法院逾期提供证据不予以排除等程序性违法行为;
3、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先处罚、再取证,伪造合议记录,二维码比对结果,伪造工商调取资料等违法行为不予以排除等实体性违法行为。
4、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19)京0491行初25号一审判决书中伪造网站备案数据,违法认定。
5、北京互联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期限故意拖延移送一审案卷材料至二审法院
6、北京互联网法院伪造(2019)京0491行初25号行政诉讼一案在2020年5月6日的证据交换签字。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21年5月19日决定受理。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经审查确认了上述事实,于2021年12月29日以京铁检行违监[2021]11920100001号检察建议书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1、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剪切与编辑、伪造的(2019)京0491行初25号庭审视频上传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公布;
2、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19)京0491行初25号一审诉讼程序中存在枉法裁判、超期审理、对我公司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不处理不回复、将证人作为第三人身份出庭作证、剥夺我公司与证人质证、发问及辨论与陈述权力、对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向北京互联网法院逾期提供证据不予以排除等程序性违法行为;
3、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先处罚、再取证,伪造合议记录,二维码比对结果,伪造工商调取资料等违法行为不予以排除等实体性违法行为。
4、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19)京0491行初25号一审判决书中伪造网站备案数据,违法认定。
5、北京互联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期限故意拖延移送一审案卷材料至二审法院
6、北京互联网法院伪造(2019)京0491行初25号行政诉讼一案在2020年5月6日的证据交换签字。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21年5月19日决定受理。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经审查确认了上述事实,于2021年12月29日以京铁检行违监[2021]11920100001号检察建议书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